施工方老板必看:审计只减不加不合理,按法规追回增量工程款!
项目结算阶段有两大行业惯例:
- 审计“只审减不审增”:多报被审减,漏报、少报的,就视为施工单位让利;
- 送审金额不能超概算、不能超合同额的10%甚至是直接不能超合同价额,否则直接退回。
一、只审减不审增违法

- 《审计法》2021 修订版「审计遵循客观公正、实事求是原则」:该减则减、该增则增,审计不是单方“砍价工具”;
- 《民法典》第 6 条公平原则: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,只许减不许增,属于显失公平;
二、卡死送审上限≠合法红线

- 概算管控是建设单位(甲方)主体责任,不能转嫁施工方。正确的做法是业主方提升自己的水平,通过过程审计等手段在施工过程中控制项目不超概算;
- 但由于确实需要增加的项目成本,比如工艺变化导致的设计变更、签证、地质条件变化导致的合理增量,业主方应重新走审批流程调整概算金额;
- 财评/审计无权单方设定“送审上限”,更不能把“超概”责任甩给施工方。
三、行业乱象成因

- 甲方/审计怕担责:审减有业绩、审增有风险,“只减不增”最安全;
- 层层加码:财政卡概算、审计卡审减率、业主卡合同价,最后全压到施工方;
- 合同陷阱:很多合同写“最终结算以审计为准”,将施工方应得金额与政府审计捆绑,施工方有苦说不出。
四、维权 3 步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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