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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标第二天就被废标!3起废标真实案例,吃透规则远离投标陷阱

来源: 2026-06-20 13:44:46      点击:
大家在项目投标阶段都会反复审核,生怕哪个环节出问题导致项目投标失败。但是付出了很多努力之后,千辛万苦的拿到了中标通知书,结果因为招标文件自身的问题让前面的付出全部白费,这比直接被废标都要难受。下面通过实例讲述此种情况的原因及如何规避:

一、中标次日即被废标,前面努力全部归零

案例一:2026年3月3日,北京沁润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连云港市环境卫生管理处“环管处渗滤液第三方运行”项目。中标第二天,就收到了废标的更正公告。

废标的原因是: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,所有技术方案评审标准的分值设置,不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》第三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。条例要求:“采用综合评分法的,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应当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”。监管部门认定废标合法合规。中标单位申请撤销废标公告,被有关部门驳回。最终对采购单位及代理公司给予处罚。2026年5月8日,该项目重新发布采购公告。案例二:(5月27日)某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项目,因“评标系统设置与招标文件存在偏差”被废标重招。

案例三:2026年物业服务采购项目,中标结果公告后又紧急更正为废标。原因是前三名供应商的报价明细里,都有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地方。前三名中标候选人都犯了同样的错误,也可能是招标文件的标注不够清晰。

列举的这几个废标的事例,都出在招标文件编制或系统设置环节,而不是投标人的违约。但是废标原因出在招标人、代理公司、评标专家的工作不严谨,而让投标人也跟着受损失。

二、根本原因:招标人的责任变了

发生这种情况很主要的原因是《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》在2026年正式施行。招标文件、评标标准如果有与《指引》相违背的地方,就可能导致废标。新规虽然强化了招标人责任,但招标人自己违规导致废标时,投标人也跟着遭殃。如果只是中标被否决,单纯的投标费用损失也不大;但如果投标人中标后已经对项目实施做了投入,损失可能会很大。

三、规避:招标文件容易出问题的点

根据近期案例,列举了以下几个地方容易出问题的点。

1. 评分标准未量化对应

评审因素笼统(如“方案合理性”)、分值与指标不匹配、扣分超限等都是违规行为,会导致废标。

2. 歧视性条款

指定品牌、限定地区、设置不合理的业绩门槛等,这些做法一旦被投诉,也会被宣布招标过程无效而废标。

3. 资格条件违法

要求过高的注册资本、限定特定奖项、设置不必要的高资质门槛。想通过限定资质选择超过项目正常标准的企业,招标作废。

4. 报价踩红线

报价明显低于成本、明细不符合要求、计算错误等,这类风险主要在投标人这边,低于成本会被废标,但是计算错误、明细不符合要求等也可能导致投标被废。

四、招标相关方的责任,谁都跑不掉

招标人责任:作为责任主体,内控疏漏、招标文件不合规,会面临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。但是目前对投标人的民事赔偿还不完善。代理公司责任:招标文件出现重大瑕疵。处罚措施有暂停或取消代理资格、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等。代理机构不能再以“按招标人要求写的”为借口推卸责任。评标专家责任:违规评标可能被取消资格,造成损失还要承担相应责任。其实新规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操作的可能性,让招投标不再是走形式。从招标文件到投标、定标每个环节都经得起检查。评论区聊聊你在招标投标过程中遇到过哪些意外情况,咋解决的?